各系、各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公平性,根据《开云(中国)采购与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南机电院〔2023〕62号)(附件2)文件规定,向校内各部门征集采购与招标评审专家。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学校采购与招标评审工作;
(四)身体健康,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采购与招标评审工作;
(五)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对达不到本款第(二)项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业绩,熟悉市场行情,且符合评审专家其他遴选条件的专业人员,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聘其为评审专家。
市级及以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以直接录用。
二、申请流程
(一)采取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选聘。采取部门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二)填写《评审专家资格申请审批表》(附件1)于2024年1月4日前统一将表格提交至资产管理处胡松梁。如有疑问,请与胡老师联系:18061230378。
附件2:开云(中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pdf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