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师说新语”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8106

各系、继续教育学院:
   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通知,为鼓励广大教师坚定教育理想、创新育人方式,倡导社会大众树立教育理念,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和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为发展健康教育生态营造优良舆论氛围,省教育厅与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共同主办、《扬子晚报》具体承办“2020师说新语”融媒体宣传活动,征集江苏青年教师的教育故事,宣传报道江苏青年教师立德树人的感人事迹和教书育人的心得体会。
   为展现学院青年教师风采,充分展示学院的良好形象,现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参加要求:
   1、参加对象为全院青年教师、辅导员,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
   2、参加教师要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工作中有大量与学生、家长接触的过程;
   3、参加教师最好长期记录自己的教育心得、教育故事,如有个人微信公众号或博客更好;
   三、选拔办法:
   1、以系部为单位根据上报的事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前;
   2、初审后上报人事处汇总(上交的事迹材料、电子档及打印稿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周秋菊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推荐),汇总后组织院专门人员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10月30日前。
   3、复审后确定上报教师名单,由办公室向省教育厅报送事迹材料。
   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
   1、事迹需体现自己在教学、教育工作中的亮点、突出细节,力求生动,不能以总结形式上报;
   2、事迹字数2000字为宜;
   3、事迹可学习“紫牛新闻APP”中已发布的师说新语教师故事;
   4、事迹可展现自己在学院发展过程中成长的故事与心路历程。
   如有疑问,可联系人事处、教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170626。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师说新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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