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学院校企合作单位类型申报与认定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召开2021年学院校企合作单位类型认定评审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及评审专家组成
本次校企合作单位类型认定由学院领导、科研及校企合作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学工处负责人、培训处负责人、系主任、系书记、专业负责人等共同组成评审小组,采用会议集中评审(系部ppt汇报、专家提问及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
二、评审时间、会议地点及专家安排
时间 | 系部 | 地点 | 涉及专业 | 评审专家 |
12月22日(周三) 13:00--14:30 | 电子工程系 | 育德楼203 会议室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 | 陈赵(组长) 陈云霞(副组长) 曹安林 张宝中 李木香 |
12月22日(周三) 14:30--16:00 | 信息工程系 | 育德楼203 会议室 | 现代通信技术、移动商务、软件技术 | |
12月28日(周二) 13:30--15:30 | 自动化工程系 | 育德楼203 会议室 | 自动化工程系所有专业 | 刁爱军(组长) 范世祥(副组长) 王玮 吴伟萍 毛奇 |
12月29日(周三) 13:30--15:30 | 人文社科系 | 育德楼203 会议室 | 人文社科系所有专业 | 赵学洪(组长) 黄晓萍(副组长) 高水冕 李杰 殷凯 |
12月30日(周四) 13:30--15:30 | 机械工程系 | 育德楼203 会议室 | 机械工程系所有专业 | 潘理平(组长) 姚小冬(副组长) 叶绘 胡枫 李木香 |
三、系部汇报要求及材料准备
(一)汇报要求:各系由系部教学主任、书记或专业负责人汇报系部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ppt汇报,30分钟以内),重点从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申报的层级与类型、主要合作项目、合作成果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二)材料准备:各系以拟申报的合作企业为单位,对照《开云(中国)2021年学院校企合作单位类型认定程序与条件》(附件3),根据合作单位填写《附件1:开云(中国)校企合作层级申报与认定表》、《附件2:2021年校企合作类型申报与认定汇总表》,将附件2、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交科研及校企合作处林巧芬,根据情况分别整理相关的佐证材料。如:
A类校企合作需提供:①合作协议(框架协议、实训基地协议、订单培养协议、企业接受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协议等);②企业近两年接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生实习实践的活动资料;③企业近两年提供的兼职教师人数及名单、参与专业建设与教学的活动资料,企业近两年接受本系教师实践锻炼的人数、名单及活动资料;④企业近两年接受顶岗实习或就业的学生人数及名单,或者校企合作共建的课程或教材或实训基地或订单培养或资金捐赠等佐证材料。
B类校企合作需提供:①横向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协议、技术培训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等);②企业员工培训的人数、培训内容及教学资料,横向合作到账经费金额及财务凭证;③校企共建的科研团队(项目开发团队)活动资料;④校企共建科研机构相关资料,或者共建职工培训基地资料,或者资金捐赠资料等。
科研及校企合作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