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136

各系(部)、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21年7月19日起,启动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实行网络申报。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申报限额数确定本市(本校)申报对象,指导、督促他们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并发至邮箱;各申报对象根据我办提供的登录密码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上传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
二、申报数量
    1、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限额申报。各市申报限额数如下:南京市,280项;无锡市,250项;徐州市,200项;常州市,250项;苏州市,280项;南通市,280项;连云港市,200项;淮安市,200项;盐城市,200项;扬州市,250项;镇江市,200项;泰州市,200项;宿迁市,200项。各本科院校:15项,师范院校可适当放宽指标;各高职院校:10项。
    上述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各设区市、各高校上报名额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得少于30%,“乡村教师专项”不得少于10%。
    2、与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合作管理的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体卫艺专项”、“学生资助专项”、“考试专项”、“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性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度,主持人须在不同领域(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进行协同创新研究,且第一主持人来自基础教育领域,由第一主持人所在设区市归口申报。“江苏省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每个特色项目研究所原则上限报1项, “苏教名家专项”主持人只限“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并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以上所有专项不列入申报限额数,各委托单位的专项课题由省里统一管理。以省规划办为主,各委托单位和各设区市、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参与日常的课题管理工作。
三、申报选题
    “重大课题”与“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2),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详见附件3)。其中:20个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四、申报程序

    高职院校可申报10项,由学校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汇总本校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材料报送:

    请申报本课题的老师于8月25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档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及校企合作处陈星海老师的电子邮箱573346674@qq.com, 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或《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 陈星海 13382780450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十四五”重大选题

附件2:“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附件3:各委托专项课题指南与申报分配指标

附件4: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5: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6:评审活页

附件7: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8: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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